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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先进个人的表彰

发布时间:2021-06-01 07:31:00
2021年5月7日,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再促发展,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以下人员提出奖励,具体如下:
1、对在3月份钣金车间表现优异人员“孙闰超”、“张风桥”奖励现金500元。
2、为了确保订单的顺利交付,以下人员加班到深夜12点,这种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,以及以大局为重的行为,值得我们全体员工学习,特此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,并给予每人100元/次现金奖励。人员名单如下:
一、钣金车间
王卫平(2 次)、孙健(2 次)、孙闰超(2 次)、刘津役(1 次)
二、喷涂车间(1 次)
曲惠英、宫翠玉、赵绍江、刘振光、李怀玲、林美荣。
在公司蓬勃发展的时期,希望各位同事继续努力工作,争取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的贡献。
烟台泰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