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牟平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

发布时间:2020-02-10 08:09:42
牟平区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
 
一、专门设置隔离场所。企业内部要设置专门的隔离区,烟台市以外的员工回牟后一律隔离14天,隔离期满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返岗。对于没有条件设置隔离区的企业,可通过租赁酒店等方式在企业外部设置隔离点,但必须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值守。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一律不准外出。
二、严格落实防控方案。企业要参照区里下发的复工指南等系列文件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。要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,企业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负总责,全面领导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实行厂区全封闭管理,出入口设置检测卡点,配备体温测量设备和消杀器具、药品,24小时值守,对进入企业的车辆进行登记、消杀防疫,对所有进入企业人员逐一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,进入厂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。要加强企业生产及生活环境通风消毒,对厂区内、车间、设备、办公室等工作场所,餐厅、大厅、会议室、宿舍等公共场所,以及楼梯扶手、门把手、水电开关等接触物品定期清洗和消毒;停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,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,在卫生间、食堂入口等公共区域设置洗手消毒设施。要集中统一管理员工宿舍,对于外来员工人数较多的,应在厂区内安排集中住宿;对于在厂区外住宿的,要对住宿地点等情况予以登记,并上报镇街(园区)备案,以便加强监控。要严格控制集体活动,疫情结束前,企业不得召开员工大会,不办聚会聚餐,不搞集体活动,尽量压减小型会议数量,最.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。
三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。企业要建立突发疫情应对机制,一旦出现体温≥37.3℃或有明显的干咳、乏力等症状者,要立即停工停产,第一时间进行人员疏散、隔离,同步报告镇街(园区)疫情处置领导小组、区疾控中心、滨医烟台附院,落实相关防控措施,避免疫情扩散蔓延。
四、建立健全健康档案。企业要按照“一人一档”的原则,为所有员工建立健康档案。严格落实每日监测体温等防控措施,组织填报《员工健康申报卡》,如实反映相关情况,同时要求所有返岗员工写明返岗前14天的行程史、接触史,由企业统一存档。
五、层层签订承诺书。企业承诺书,企业法人代表、实际控制人、分管负责人要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。员工承诺书,所有员工都要签订承诺书,凡是故意隐瞒行程史、接触史的,依法予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承诺书要与员工健康档案在一起,由每名员工签字按手印。
六、切实抓好企业复工验收。所有企业复工前由企业负责人签订复工承诺书,向所在镇街(园区)提出书面申请,镇街(园区)组织现场审查,通过后由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和镇街(园区)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复核,合格后方可开工。验收过程中,责任单位必须签字,逐级压实责任。